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图文设计制作;广告设计、代理;会议及展览服务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日用杂品销售;办公服务;办公设备耗材销售;办公用品销售;文具用品零售;安防设备销售;摄影扩印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建筑材料销售;照明器具销售;五金产品零售;乐器零配件销售;家政服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